殷献高是书法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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殷先生的字不是书法。 其次,从文字学的角度来看——“书”这个汉字有会意、形声等来源。其中,会意者,“書”之本义为“书写”;而形声者,“書”之本义为“文字”。可见,“书”字在古代有两层含义——书写和文字。 “书法”一词最早见于东汉许慎《说文解字》:“法,律也。书画之法,以法制也……书者,素帛也。法者,刑也。”即指写字的方式方法,也就是今天常说的字体结构、章法等,古人称为“笔法”或“墨法”。这种写法,在东汉张芝的时代就已经很讲究了。 张芝(77-152),汉末三国魏国著名书法家。他的书法,有楷书、草隶书等多种,结体精妙,章法自然,深得汉代碑刻笔法。据说他写“八分书”(隶书中杂着楷书笔意的字体)时,每天大约可以写二万字。

到了东晋王羲之时代,“书法”的含义发生了变化,由原本指文字书写方式,演化为指代文字书写的艺术作品。王羲之的书法,流传至今的只有字帖,然而其作品却有《兰亭序》真迹。关于此帖,唐人冯承素曾摹拓数本,一拓本是送给仁祖皇帝李隆基,另一本则藏在内府之中,后来传至清朝,收入《三希堂法帖》中。 这幅书法,虽然只是临摹本,然而却极尽笔墨之能事——字体风格仿照王羲之,字形按照王羲之原文,而笔画粗细则参照王羲之所书小楷《乐毅论》。由此可见东晋“书家”对“书法作品”的重视。

魏晋之后,南北朝时期书法界名家辈出。北魏张猛龙、陶弘景,南朝萧子云、庾肩吾等人,留下许多优秀的书法作品。这时人的观念里,“书”和“法”已经分开来指代文字书写方式和文学作品了。 隋唐一代,书法艺术发展成熟。此时“书”和“法”的概念已然清晰,并且分别有不同的所指。唐代孙过庭《书谱》云:“始自钟繇,厥后晋宋,代有诸贤,递相师授,故唐世问‘书’则知之所传,问‘法’则得之古刻。”唐太宗李世民爱好书法,御注《晋书·宣帝纪》、《唐书本纪》,以及《玄秘塔碑》、《金刚经》等等,均为后人学习书法的宝贵资料。

宋代以后,随着印刷术的普及,人们对于“书籍”的概念渐渐模糊——因为很多典籍都是“刻本”,即以刻刀刻成,而非手书而成。许多前人著作被广泛印行的同时,也被大众读着,其文字的书写美感反而不再受重视。加之宋代文人阶层“崇文轻武”,社会风气相对文弱,所以宋代开始,书法逐步走向亲民路线,各种流行书体层出不穷——除了延续魏晋风格的行书、草书之外,还出现了“扁鹊体”(苏轼所创,形似扁舟)、“蔡京体”……如此种种,使得书法艺术更为平民化。元明清三代的书法,可以说是在宋代之后进一步大众化的进程中的产物。 民国以来,书法作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受到了国人的热烈追捧。但是,由于现代文字学对于古文的研究成果有所突破,很多人发现“书”字的古代含义其实与当今简体字含义不尽相同。于是有人提出异议,认为中国当代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书法家,例如钱君陶先生就曾经说:“近现代所谓某某书法家……恕我直言,实不足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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