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收五毛人民币违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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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十三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拒收人民币。 违反前款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1987年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37号)也对此问题进行了规定。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规定,造成人民币变质的,由人民银行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造成人民币真迹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以及侮辱、诽谤他人的行为:

(一)故意损坏人民币; (二)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存款逾期或被宣告无下落,经通知不予提取时,在公众场合故意毁损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所持有的客户存款;

(三)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货币管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

(四)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和人格尊严;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侵犯人民币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本条例有关罚款和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2000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第165号对“银行拒绝受理残缺污损的人民币”进行了说明。 目前残损人民币的兑换标准是:能换钱,但要扣除票面价值5%的费用,即1张100元的人民币只能兑换95元的现钞。如果纸币的残缺、污损程度严重到影响正常流通和使用,如纸币上的字符不能辨认,则一律按废币处理。 “按规定,银行应当免费为公众兑换残损人民币,但此次公布的办法同时指出,因票面残损而导致的货币购买力降低,应由发行机关负责补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说,如果顾客购买的商品价格里已经包含了税费,那么商户拒收现金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而如果顾客购买的商品价格里没有包含税费,商家收取现金之后再去缴税,则有偷税漏税之嫌。无论是商家还是银行,都没有权利以经营需要或者交易习惯为由,擅自制定收取现金以外的交易方式并以此为由拒付消费者应得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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