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宫钱属于花钱么?
宫廷钱(即人们常说的“宫钱”)是否属于花钱属非货币性钱币之一,这一问题在钱币学界和收藏界,争论已久,各抒已见,莫衷一是,至今未有定论。持否定观点的理由是:宫廷钱无论从制式选材、制作工艺还是重量成色、文字图案等,均与当时的通行制钱相同,不同的是宫廷钱完全出于玩赏或赏赐的目的制作,未投入市场流通。这一说法似乎有据可凭,实际上却在钱币学上背离了事实,并与客观史实不符。
事实上,宫廷钱是随着封建王朝的产生而孕育诞生,至少在商周时期,宫廷钱已在生产制作之中,它是专为满足宫廷贵戚玩赏,祭祀,陪葬(含活人殉葬)的需要而制作的。譬如周幽王为褒姒一笑,不惜在骊山上用重金装饰钟鼓,竟至引发“千金买一笑”、兵败身亡的惨剧,这一典故也足见周幽王之财雄豪富和铸造技艺之超众,这应当被视为有史有证的宫廷钱典型。
实际上,西汉各代王朝在位君主都有为玩赏,陪葬等目的命令各地铸造各种样式的“宫廷大钱”。“天元神宝”、“五铢当十”、“元康通宝”、“昌圣元宝”、“太平百钱”等宫廷钱都有出土,只是数量极少,存世品种甚少而已。到东汉后期,各地方割据的军阀,如公孙氏(公孙瓒),刘氏(刘盆子),隗氏(隗嚣)等也比照朝廷样式为自己铸造了用于特殊目的的“宫廷钱”。三国和晋朝更甚,从这一时期起,“宫廷钱”铸造的样式和工艺都达到前所未有的高峰。其铸造的材质有金、银、铜,铁等,其造型千奇百怪。“太平百钱”、“太平百官”、“玉烛通宝”、“神兽大钱”、开元大钱等均是这一时期制作的精品,特别是“神兽大钱”存世数量之极少,被国内外古钱币界视为稀世珍品。“太平百钱、官”等更是“宫廷钱”的典型和代表,在古钱界素有“太平百钱、官,一两黄金休想换”的赞誉。
至唐宋时期,“宫廷钱”、“钱范”更为广泛,品种繁多,铸造质量精良,其形态、图案、文字更是五花八门,千奇百怪。从“盛唐通宝”到五代十国的“殷天通宝”,从宋朝的“大观通宝”到“崇宁重宝”、“崇宁通宝”、“太元通宝”、“元德重宝”宫廷钱,从辽朝的“应圣通宝”、“应德通宝”宫廷钱到元朝的“至元通宝”、“至正通宝”宫廷钱,历朝历代,都竞相沿袭,争先恐后为满足自己特殊需要大量铸造制作精美绝伦的各式宫廷钱。以宋徽宗赵佶时,御书瘦金体为文的宫廷钱“大观通宝”,其制作之精美更令人叹为观止,它的文字为“九叠文”,制作工艺为“叠篆”,每枚直径1.2――1.4厘米,厚0.12厘米,重4―4.5克,其面文隶书“大观通宝”直读,背文“星月云纹”、“四眼”、“三耳”、“二鹿”、“一钱”、“钱纹”等,样式繁多,存世量极少,堪称绝品。据史载,元代所铸的用于祭祀,敬佛,赏赉,陪葬等的宫廷钱重达百余斤。
直至清朝灭亡,仍可见到满清皇朝制作的宫廷钱,如“同治通宝”、“咸丰通宝”、“光绪通宝”等等。甚至于近年发现的国民党政府制作的“中华民国”样币也可认为是近代的“宫廷钱”。
由此可见,“宫廷钱”是伴随着自商周奴隶社会开始,经秦汉封建社会直至近代民主革命时期为君王贵戚自命天子,自居人君的独尊心态而制作生产的一种非货币产品。其制作的目的不是为了作为市场交易的流通货币,而是为了满足自己特殊政治目的,为了玩赏、陪葬、祭祀、祈祷、赏赐之用制作的一种钱币品(含金币、银币、钱币、铁币等)。历代的宫廷钱,从其诞生到现在几千年的发展历史进程中一直未脱离它的钱币属性和特有功能。所以,将“宫廷钱”归入“花钱”的范畴,称其属于“非流通型钱币”并无不妥,也是顺理成章。但“宫廷钱”作为历代宫廷贵戚制作的钱币品中独具特色的种类,为区别于具有其它用途和属性的“钱型艺术品”、“非流通性钱币”等,在“花钱”的范畴内将“宫廷钱”作为一类特种钱币的统称更为合适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