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定艺术作品的标准是什么?
判定一件东西是否是艺术品,一般可从两个角度考虑:一是艺术品的外部条件;二是艺术品的内在属性。
就前者而言,通常指由官方认可的艺术馆、博物馆、美术馆或评论界所确认的艺术作品,其制作过程以及制成品也符合社会通行的艺术规范和艺术品市场通行的交易规范。
就后者而言,一般是指该作品能给人以特定的审美感受。一件艺术作品的判定不是取决于某一方面,而是取决于这二者。
一件东西要么完全具备艺术品的内外部条件,要么主要具备艺术品的内外部条件(即一方面完全具备,另一方面主要具备),才能算一件艺术作品。
之所以还要保留“主要”这一提法,是因为对于艺术品的外部条件和内部属性如何构成一件艺术作品,迄今任何理论家都无法更准确地指出二者的比例和搭配关系。
有时一件作品完全符合艺术品的内部属性,却可能因为某些非艺术的因素阻断了它进入人们通识的艺术品之林的道路,而另一些作品则完全具备了艺术品的外部条件,仅仅因为某些技术原因而与公认的艺术品失之交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