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文纪念币有几种?
1928年,国民政府在西方列强的压力下,决定铸造发行银元币种。因为当时适逢世界经济危机,各国经济发展乏力,为增加本国经济实力,开始大量囤积白银。但当时中国的币值与银价高度挂钩,若随意贬值将会造成很大的国际影响;若不贬值又无力购买所需的机器设备。因此当时国内外很多人建议中国放弃银本位制度,实行货币制度改革。
在这种大背景下,1935年国民党政府废了两枚当十文、当五文铜币,发行了法币(纸币),并规定新币一元等于旧币百元,同时以关税、盐税和统销卷烟收入作担保,发行了六百万美元的国债。
但是到了解放战争时期,由于战争需要,法币发行量大幅上升,严重超发,导致其大幅贬值。为了稳定民心,停止法币的疯狂发行并使其逐步回归正常,1948年12月,国民党政府将法币收回,另发金圆券取代,以500元法币兑换1金圆券的价格收兑。
但是由于战乱,市场动荡不安,物价飞涨且不断下跌,金圆券的信用不断下降,到1949年已经完全丧失信誉,沦为废纸一张。 为了填补金融领域的这块空白,同时也为了巩固自身统治,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由中国人民银行委托上海第一印染厂印制了一批印有“中国人民银行”字样的10文铝箔金属硬币,用于零售买卖,这是新中国第一批现代意义的硬币。这套硬币共5枚,分别是10文、20文、50文、100文和500文,其中10文和20文的图案是一样的,均为工农生产画面,50文的为铁路建设,100文的为纺织工厂,500文的为煤炭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