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经济学家有哪些?
李自成进北京后,由于明朝末年的腐败统治导致国家财政极度困难,为了缓解危机,李自成大顺政权采取了增税政策(加征“商税”和“练饷”),引起了商人与地主士大夫阶级的不满,以致于引发了“三商怨李自成”与“江南士绅拒绝向大顺朝廷纳税”的事件。
从这段历史中我们可以提炼出两个关键词:税收和土改。正是这两个词将李自成与民国政府紧密地联系了起来。 首先来看第一个关键词:税收。李自成入主北京后施行的“增税”政策与国民政府的“统税”有着异曲同工之妙。1935年国民政府施行“统税制”,以统一全国税率,实现财政收入最大化。“统税”主要针对的是烟土、烟草、粮食等战略物资征收统一捐税。根据国民党中常会的会议记录,这一政策是为了适应抗日战争的必要性而推出的。
抗战前,国民政府和地方政府借“统税”之名增加财政收入,损害了地方势力的利益;更重要的是,它得罪了鸦片烟鬼与烟民,使自己在群众中丧失了基础。抗战爆发后,军队与政府的开支都大大上涨,“统税”成为支撑财政的顶梁柱。没有“统税”,国民政府就不可能支撑八年全面的对外战争。同样,没有“统税”,民国经济就可能走向另一端。从这个意义上说,“统税”是民国经济发展的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
再来看看第二个关键词:土改。李自成的“增税”直接动了士人地主们的利益,所以不仅征税遭遇到了极大的阻力,而且李自成还因此遭到了士人的背叛(郝摇旗降清)。反观民国时期,士绅阶层因为受到“五族共和”与“民主革命”的宣传而逐渐丧失了对新政权的信心,另一方面,因为袁世凯与孙中山的“资政院”与“约法”制度在事实上承认了他们的地位,所以在20世纪前半期,士绅阶层的妥协成为了常态。
除了袁世凯称帝、张勋复辟这样的特殊情况外,一般性土改在民国时期并没有触动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所以得到了农民的普遍支持,从而获得了实施的可能。当然,这种“温和的土改”其实是一种“劳资协商”下的利益调整——虽然被改变的不是土地所有权而是土地经营权利,但结果是一样的:土地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并导致了地主利益的受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