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三十年用什么货币?
1941年,是中国农历的己亥年(猪年);也是中国普通老百姓最日子最难过的1年,是日寇侵华最残酷时期(从1931年“9.18”芦沟桥事变到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无条件投降);也是国际国内的风云变幻、民族矛盾、阶级斗争最突出最尖锐最复杂的时期;更是中华民族思想从分裂走向觉醒,由弱小到成长、成熟时期的转折的一年。
特别在此时期,国统区(包含法国占领区的天津等)社会经济萧条、币值下跌,物价飞涨。以中央银行为例,1939年11月1日发行法币,其币值定为100元法币折合旧币1元;1941年4月15日改订新的金银外汇牌价,法币与美元的官方汇率定为1美元合4.58—4.60法币;1942年8月又进一步调整为1美元合5.50法币;1943年4月1日改订旧币金本位制 ,法币与金圆券的兑换率为1元法币折合法币0.25元,1元法币折合黄金0.275元。其间,最显着的变化是1944年5月25日—6月5日中央银行回收民间法币85.4亿元。
与此同时,这一时期地方银行与中央银行、法币与金圆券、法币与银行券、政府公库券与法币的兑换比价,随时候市,随时浮动,不断波动,变化无常。以币值来说,金圆券最大,法币次之,银行券最小。而实际流通时,以法币与银行券在市场上流通为主,二者比例约5:1。金圆券主要作为储备货币,很少在市场上流通。各政权货币之间不可比照的关键是不同时期中央银行的管制政策与国家的通货膨胀政策。
当时老百姓普遍缺乏正常的安全理财观念,最崇拜的是黄金与不动产。如老百姓家里有些金银手饰,必藏在铁饼里,埋在地底。有些老屋宅子,也都埋在地下,作为“祖产”、“家底”。老百姓不敢放在银行,一是怕银行金库“吃号”,二是怕银行“倒号”。只把家庭日常必需品放在银行,以备急需。当时社会上最常见的日常必需品是:24K纯金“大洋”、法币和银行券。
1945年抗战胜利,国民政府对法币继续大量发行。1946年6月为刺激经济,发放500万元救济金,对法币再次大量印刷。7月开始“币值改变”、“价格革命”。8月19日公布实施“黄金收储”政策,市面法币金圆券抢兑黄金风潮四起。这时,国民政府宣布停止法币、金圆券流通,以银元为本位,重铸“银元”。
1948年8月15日南京国民政府宣布“取消法币,以银元为本位”,重铸“银元”。但银元法币化仍然继续,法币由1元本位变为60万元,也就是8元1角。同时禁止银元左右兑换,以收归货币之所有权 。同时在发还沦陷时期伪创行的各伪币,以三亿元人民币收兑1元伪币。
1949年 4月20日发还各银行在沦陷时期所发行之伪钞,并指定中国实业银行收兑。7月收回保险业、汇兑业、银行及钱业之监督权,严格限制存、贷款利率 。12月23日以25,000万元收买人民持有之美金火币。对于法币在5000万元以上之流通额者,均准其以半价出兑 ,法币流通告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