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的硬币用什么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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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铜钱,清代顺治元年至宣统三年(1644-1911)的铸币。顺治元年(1644)沿用明朝旧钱开铸“通宝”钱,仍为青铜质(黄铜),用风箱加温鼓风加热后翻砂铸造。

清初中央政权未巩固时,各省督抚多以铸钱来筹集军饷,使铜钱滥铸情况十分严重。康熙中叶后,开始统一铸造权和币制。先后在全国设铸钱局14处(清代工部所领铸造机构,负责铸钱。清初各省多以铸钱来筹集军饷,使铜钱滥铸情况严重。康熙中叶后,先后设铸造局14处),分别铸造“通宝”钱。

铸造局设在南方产铜省份,主要是云南、广西、湖南、江西等地,形成以各省督抚为首的封建地方割据势力。这种状况严重妨碍全国经济的发展,于是从雍正六年(1728)开始,在湖南铜厂实行官制铜币,由中央集权控制。乾隆时停铸大、中额钱,定以小平钱为固定常铸,从此各省钱局所铸钱完全一致。

铜钱是清朝的主要流通货币,也是我国封建社会最后一次铸造的铜钱,铸造量相当大,其种类、版别也非常多。由于清代后期,币制紊乱,各省铸钱局擅自提高铜钱的质量和增大铜钱的重量,造成中央铸行的铜钱在钱币市场中流通量急剧减少,以至几乎绝迹。清代钱在大小、文字和背面等方面,都与明代钱大体相同。惟一不同之点是记地。清代从顺治五年开始,全部记地,有宝东、宝西、宝安、宝武等23种。

清代还有一种铁钱,有制钱五文、十文两种。顺治五年,设炉于四川成都,专铸铁钱,次年正式开鼓铸造。因其价值大大低于铜钱,内地通用不畅,清政府乃命专行于四川、贵州、湖南部分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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