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何明谷款瓷器?
在不少清康熙、乾隆两朝的官窑瓷器底部落款中,往往有一“制”字被写成“刄”字加一个“志”字的形符,看上去很奇怪。实际上,这里面藏有鲜为人知的故事。
清康熙年间,有一对兄弟,大哥叫何志祥,排行老二的弟弟叫何明谷。兄弟俩都在京城造办处当匠人,老二比大哥更有建树。他不但擅长给皇帝的御用瓷器绘画题诗,而且还能设计制作各种样器,博得造办处首领和朝廷上下的一致好评。皇上有意奖赏时,考虑到老大老二都在这里当差,就赏给了兄弟俩人白银三千两,并封老大为千总,封老二为何总管,让他们回原籍置买房产,光宗耀祖。
兄弟俩回到原籍后,老大用皇上所赏的一千五百两银子置办了两处宅院,而老二何总管却用皇上所赏的一千五百两银子和自己多年积攒的银两为父母建造了豪华庄院。老二的气派太大,招来了老大心胸狭窄,老大就向皇上告发了老二的“罪”。皇上一听大怒,将老二革职抄家,并下令将老二绑赴法场问斩。
按当时律例,犯人死前,在法场上可提出最后三个要求。当轮到老二时,他要求请一位石匠雕刻三块碑石,第一块刻的是“母老家贫”四个大字,第二块刻的是“皇上罪我”,第三块刻的是“何明谷绝笔”。石碑刻好后,老二抱着第一块碑石伏法。
皇上看到碑石上的字,意识到老二是因为穷困潦倒才犯下死罪,十分怜悯,后悔处置过于严重。所以,在何明谷遇难后,就下旨恢复了其生前官职,追加封赏,并为其建造了墓地。由于当时人们有崇拜名人的习俗,所以,就在给何公建造墓地的同时,还给他立了字碑。当时的人们为纪念这位为皇室做出了重要贡献而惨遭杀害的瓷匠,在刻制字碑时,故意将“谷”的上半部“禾”用“刄”字书写。这样一来,后人在书写明谷的名字时,都自觉不自觉地按字碑的模样书写,并传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