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作品会被美术馆收藏?
收藏的美术作品基本上是绘画、雕塑、版画、工艺美术、设计艺术、书法、篆刻、摄影等。现当代艺术出现以后,摄影、录像、装置等综合性和新媒体作品也可以被纳入到收藏的范畴。
并非所有相关的作品都适合收藏,艺术作品的收藏往往更强调作品的艺术价值和品质。美术馆需要对潜在的藏品进行挑选,挑选的标准一方面取决于馆藏建设的需求制定的收藏计划,另一方面则基于专家委员会和馆内专业人员对收藏作品价值的判断。具体来讲,收藏作品通常应符合美术馆的馆藏发展定位和收藏计划,能够和原有馆藏作品互为补充与完善,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作者艺术与学术思考的代表性和典型性。
一般来讲,如果一件作品符合馆里收藏标准,馆里会发出协商函,与作品的权利人进行协商。在协商的具体过程中,根据权利人的情况不同,有的需要支付一定费用,有的就美术馆推广和使用目的可以免去费用。
最终确定要收藏的作品,由作者或捐赠人将作品原件及相关资料交给馆方,在确定其品质与协商内容无误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并开具收据,纳入馆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