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大凡陶瓷作品是文物吗?
王大凡是珠山八友之一,现代“新粉彩”瓷艺的开山祖师,是一位在陶瓷工艺美术上享有很高声誉的艺术家,是二十世纪初江西著名陶瓷美术家和教育家,他擅书法、国画、诗词、篆刻。尤擅长粉彩人物,其粉彩人物,用笔洗练,气韵生动,开一代新彩人物独创风格。王大凡把国画、书法、金石篆刻、诗词融合在瓷画之中,独创“落地粉彩”新技法。代表作品有《红楼梦—金陵十二钗》,每件均题“陶章”、“希平草庐”、“陶山”印章,落款则为“大凡”。他创作的粉彩《萧君瑞夸官》瓷板画,曾于1915年参加巴拿马世界博览会展出,获得金质奖章。他的作品被国内外博物馆、艺术馆和藏家争相收藏,在现代陶瓷艺术中成为举足轻重的艺术珍品。
王大凡陶瓷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已进入文物商店,被当作古玩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从这—条款规定的精神实质与具体内容来看,“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保护”,也就是说,古人类化石与文物具有同等的法律保护效力,具有同等的珍贵价值。据此可以说王大凡陶瓷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已当作珍贵的“古董”、“古玩”对待,有不菲的价格。
王大凡陶瓷作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86年就被列在文物禁止出口范围之内。中国是文物大国,文物古迹遍布各地,保护、管理、发掘和利用文物,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此,国家除了制定《文物保护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外,还制定和颁发了《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第二条所称文物,具体适用范围以国家文物局1986年制定颁发的《文物出境鉴定管理办法》附件《一九四九年后已故著名画家作品限量参考鉴定标准》为依据。附件中明确规定王大凡陶瓷作品不准出境。王大凡陶瓷作品在1986年前,已是作为文物对待。王大凡陶瓷作品进入禁止文物出境范围之内,应是对其珍贵性、稀有性已经得到国家有关部门和专家的肯定与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