翡翠是何时在中国流行的?
在清朝以前,人们把带有色的绿莹莹的石头都统称为翠玉,直到乾隆年间,才根据其颜色深浅不同分成两种: 正色、副色。其中正色包括“蓝绿”(又分为“阳绿”和“阴绿”)、“翠绿”以及“豆青”,也就是现在常说的“色绿”; 副色包括“黄绿”、“灰绿”及“橄榄绿”,也就是现在的“色灰”或“色淡”。
“色绿”中又以“浓绿”——墨绿色为主;而“粉绿”“黄绿”则相对稀少,因此价格较高。 “色灰”则以“铁锈色”为主色彩较为暗淡。 除了色调之分外,还有透明与不透明的区分。前者多为有色玻璃,后者则是纯天然的玉石,两者价格相差明显。
到了近代,人们又把质地细腻、通透明亮的翡翠称之为“水头足”;反之,就是“水头干”或“水头短”,行内简称“水”。 在古代,人们通常以宝石和玉石来称呼天然形成的晶体矿石。《辞海》中“宝”的定义便是:天然形成的具有美丽颜色的硬矿物。 作为宝石的翡翠首要条件就是“天生丽质”,需要满足硬度足够高,结构致密,表面光亮,且能承受一定的压力,不至于发生变形或是磨损。另外,还必须保持持久的光亮,才能算真正的宝石。
从古代的“玉”到今天的“宝”,其中的内涵也在慢慢变化…… 如今,我们所说的“宝”已经不仅限于矿石,还包括了雕刻品乃至艺术品等。随着时代的进步,这种变化也代表了社会对艺术和天然宝物的认可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