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字怎么写?
我们现在的简化字,是建国后整理制定的。而古代汉字,并不是像今天的简体字那样“整齐划一”的简化字,而是一个“繁复”体系。(虽然相对于甲骨文、金文等成熟文字来说,现代汉字确实已经足够简单了) 每个汉字的字形都是由“形体”“结构”“笔画”组成的:
1.形体的简化——改变或者省略部分字体的造型。比如“高”去掉上一部分的“高”,变成“告”;“中”把中间的短竖写成一笔,就变成“子”;“辛”把上面的“辛”省笔为一字,就是“音”;等等,诸如此类,改动了一部分字的形状,但是不影响判断。
2.结构的简化——把一些偏旁部首进行组合拆分,变为新的形旁或声旁。比如“采”和“彩”,都是上下结构,上部的“乃”表示这是“女”字旁,下部的“采”表示这个字的意思与“采摘”有关。又如“歌”和“葛”,都为左右结构,左边的“古”表示读音,右边的“可”作为声旁。有些字还保留着古文字的结构,例如“语”和“言”。这些字在古文中都属于合文,也就是两个字在一起表示另一个字的意思,分文之后,就构成了我们现在看到的左右结构的字。
3.笔画的简化——把某些笔画合成一笔书写。比如“说”“悦”“阅”——左边的“言”和右边的“充”,中间加一竖,连起来写。又如“读”“书”——上方的“辛”和下方的“聿”,合成一笔。还有“武”“矛”——“止”和“戈”,“高”“告”——“高”的上部和下部,“林”“木”——“木”和“林”等,都是同一个意思,为了书写方便直接把两个(或多)个字合并成一个字。
除了这三个方面的简化,还有另外一种比较特殊的简化形式——异写字,也称为俗字、俗体字,这种简化形式主要见于书法和碑刻等。因为俗字的繁简程度不确定且不能系统反映,所以我就不配图举例说明了。这里需要说明的是,由于印刷术的出现,纸价下降,书籍发行量大大增加,简体字由此普及开来。但民间使用的简体字,还是源于历代官方推行的规范字体,只是没有形成制度而已。清末官办新式学堂兴起,颁布了《官书局刊字》和《钦定直隶州知州衔主事王树鸿编撰清字全谱》作为法定标准,推广简体字。民国时期重新制定简化字方案并颁布实施(详见《第一批简体字表》等),但并未得到全面推行。新中国建立后,由国家统一规定简化字并强制推行,民间沿用旧体者违法。至此,简体字正式成为法定文字。相比之下,日文采用简繁对照的方式保留繁体字,对传统文化的传承和复兴无疑是有好处的。而我们废除繁体字,推行简体字,对传统文化的现代化转型则是起到了阻碍作用。因此有人提出应该恢复繁体字,我则认为不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