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6年民国哪一年?
中华民国二十五年,公历实际上就是1936年。 民国建立后沿用清朝的公元纪年,以当年农历年数+1911得出公元年份,如1911年的农历鼠年则为“癸丑年”。如1927年是农历丁卯年,则公元为1927年;而1935年为农历乙亥年,即公元1935年。
1936年是中华民国二十五年,是民国继1935年后的又一个甲子年(60年一轮),所以又称作民国甲子年、民国双甲子年或民国二甲子年。
另外,在公历里1936年和1937年实际上是一个年份,即民国的二十六年,不过1936年阴历腊月小,27日立春,按旧皇历法应该进入27年才符合“六十年一轮回”之说。但自民国以来,包括国民政府在内,没有一年按照这种“旧皇历”进行跨年。
当然,如果真按“新皇历”到下一个立春才算下一年(公元1937年)的话,那么这一年就应该称为“民国二十七年”了。不过这种情况并没有发生。 还有不少人把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看作是1936年的延续,这也是不对的。因为在民国二十六年正月就发生了著名的西安事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