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红十字会何时成立?
1921年6月,北京政府内政部以《社会教育暂行章程》第四条“提倡慈善团体”的规定及《中华民国约法》第四条之规定为依据,批准在北京成立“中华平民教育促进社”(以下简称平教社)。 当时提出建立平教社的发起人是段锡朋、朱启钤和汪大燮三人,后由教育部同意并出面组织,于6月5日在北京正式成立。参加成立的还有商务印书馆、中华书局、上海银行公会等17个社团。
成立大会上通过了平教社的宣言,决定设立总社于北平,并在各省及地方设分社或小组。总社的职责是“指导全国进行之进行事业,筹募基金;审定出版读物,并监督其发行;制定各种规程,以资遵守;调查各地开展情形,以备策进;及其他有关进行事务之进行办法”。还规定每年举行会议两次,讨论执行计划、分配款项和审定出版读物等等。
总社的秘书处设在北海公园,当时雇用人员共14名,经费来源除募捐外,主要靠出售社刊和其他图书的盈余。平教社的主要活动有:编著出版教科书、普及基本知识和实用技能的书刊、组织社会教学试验团到各地宣传讲授知识、印发各种传单和小册子以及举办讲演会等等。内容涉及儿童教育、公民道德、生产教育、卫生习惯、大众娱乐、国防教育等各个方面,力求做到实用性、通俗性和广泛性。如《怎样做一个好公民》一书,曾再版三次,印刷了28万余份;《抗倭痛史》和《防空须知》分别再版四次和五次。
平教社除了从事常规性教育辅导工作外,还在特殊情况下组织民众参与救援。1933年5月,北平市民由于受到国民党政府军政当局的压迫,生活难以维持,爆发“五九”游行。面对武装镇压与经济封锁,平教社立即发动起来,一方面通过演讲、出墙报、发传单等方式鼓励群众斗争到底,另一方面积极筹措资金,提供救济。
据统计,在这次运动中,平教社捐输财物达30余万元(其中现金17万余元)。他们还负责抢救、安置、照顾那些受伤者和家属,处理死难者的善后事宜,开办孤儿院、医院,安排失业者就业,组织难民回籍或异地谋生,提供临时住房、救济粮款和交通工具,帮助失去家人的孤儿和年迈无依的老人重建他们的生活。
这场斗争最终以国民党的妥协而结束。此后,平教社的活动更多地转向日常性教育工作。 1937年底,北平沦陷。平教社的领导人与一部分社员离开北平前往昆明。在日军的铁蹄下,他们以极大的勇气坚持抗战,保护了文化资产。
1941年底,为了适应战时环境,平教社与中央青年干部训练团联合组成战时教育组,内分两部,一属教育部,专管学术及学校事项,一属军事委员会,负责民众教育与训练。抗日战争胜利后,平教社恢复活动,定名为“中国红十字会救护总队部”。1947年2月改称“红十字总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