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浩是书法家吗?
从专业角度来讲,汪先生肯定不是书法家,之所以有人提出这样的疑问,是因为对“书法”二字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书”者,写字也;“法”者,法则、方法也。所谓的“书法”就是书写的方法,而任何能够把字写得合乎规范并且具有审美情趣的书写方法都是合法的(或者说符合书法要求的)。 也就是说只要你的字写得正确且漂亮就是书法家了!这当然很可笑,但这就是我们对这个二字词语的日常解释。不过这种解释是比较狭隘的,我们继续往深了挖这个词的意思。 《书议》曰:“言书者,首贵得笔法,谓点画波挑之工;次讲结字,谓纵横穿插之法;次言墨法,谓疏密虚实之妙。三者备矣。”(唐•张彦远《法书要录》卷一中引)
这里就把“书法”的定义扩大了,任何能写出合格的书法作品的书写者都可以称之为书法家。不过虽然这么解释比较合理,但是还是存在一个问题——汪先生的字写得并不合法。 前面说了,只要能写出正确的字就是书法家了,这一点没错吧?汪先生写的是对的么?当然是,至少作为标准答案是对的,但问题是有没有人这样写过呢?答案是绝对没有!这就叫作“不当书法家写书法家”,自创一体,自毁家风啊!(徐渭题书册) 也许你会说这是印刷体啊,谁规定印刷体就不能进入书法领域呢?难道手写印刷体的不是书法家么?这个问题问得好,手写的印刷体能不能算书法家,我个人认为不能。理由很简单,既然你都打印了,为什么不直接用复印机直接复印呢?非要多此一举呢?(请原谅我这点刻薄)
综上,汪先生不能称为书法家,连书法家都不是,更遑论书法大家了呢。 顺便说一句,我对这位汪先生也是完全没有好感的。并不是因为他是“文盲领袖”,而是因为他实在是太能吹了,看了他的简历我就一肚子火——从艺六十余年来,编著出版专著及作品集一百四十余部,举办个人展览二十余次…… 我真是服气,一天到晚忙活着出书、展子,哪有功夫练字呀?就您这写字水平,敢情都花在排版和印数上边了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