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收藏就币管钱吗?
人民币作为法定货币,具有法律效力。所以不能说它“不值钱”或“值多少钱”,而只能说它“换多少钱”。 例如:有人到银行去,拿出一张第二套人民币的50元人民币对工作人员说:“我想把它换成钱(流通中的现金).”银行人员告诉他: “您这50元我们按1:3600的比例兑换成现钞。”这就是说,这张纸币能换一个面值72元的钞票。 这是一种比较含糊的说法。如果客户是拿着这张五十年前的旧纸币来兑换等值的新纸币,这种兑换方法当然没问题;但如果是想兑换成等值的金银,那就会遇到麻烦了——因为现行法规不允许!
我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印制、发售代币票证。”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公民不可以自行决定把人民币兑换成任何其他形式的价值储存。但如果遇到这种兑换需求,银行也不是无能为力——它们可以采取一种变通办法,即按照顾客的要求,以低于市场的价格,销售给顾客贵金属及其制品,然后顾客再按市场公允价格将这笔贵金属卖出去,赚取买卖差价。这样做虽然合规,却未必合理。因为银行卖给你的贵金属,是以折价的形式,你再次卖出时却不能以折价买进;而且由于不是等价交换,势必会导致一部分利润被银行拿走。显然这样会损害消费者的利益。不过,目前这种情况还只停留在理论上,还没有出现真实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