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年月日怎么写?
民国时期的日期,在公历的月日前要用“农历”,而月的后面则不用“农历”二字。例如1927年8月13日的记载可以写作“农历丁卯年七月初五”或者“1927年7月5日”。 另外,有些文献中也有直接使用公历的记载,例如《民国十九年年历》(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4年版)。这时公历可以直接用在文中。 但是要注意的是,不能把中华民国纪年的年份简单地减去1911得出公元纪年的年份。因为公元纪年和旧民主主义革命有一个交叉重叠的时期——1912年到1928年间,这段时间的公元纪年比民国纪年多出16年。
举个例子就清楚了。1927年是民国十六年,但公元仅过了十年,即1937年才到民国廿六年。因此如果直接减去了16年得出了公元纪年的年份,就错了40年! 这时候就要结合月份来进行判断了。在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每年正月初一(春节)都是公历2月中旬或3月上旬。而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则多是在公历2月下旬至3月中上旬。因此只要查出1927年立春的公历日期,再与正月初一对比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