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建于哪一年?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就任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临时大总统令》 1912年元旦,被推举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的孙中山从国外回国到上海。当天他发布《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令》说:“前经文告全国立宪,并定国号曰中华民国……当此旧王朝覆灭之际……兹特宣布临时大总统之职以布天下” 从19世纪末开始,中国许多有志之士,特别是维新派和革命党人就开始探讨中国的国号问题。立宪派主张采用“中华帝国”的国号;革命党人则主张采用“中华共和国”或“中华民主共和国”的国号。最后因为清王朝的皇帝称为“大清皇帝”“清朝皇帝”或是“满清皇帝”,所以为了与其区别开,确定采用“中华民国”作为国名。 袁世凯就任中华民国大总统后,于1915年4月21日公布《中华民国约法》,规定“中华民国永为统一民主国之名称”,并在文中用“中华民国”代替了“共和”、“民国”等字样。从而将“中华民国”正式确定为代表全中国的合法国号,一直使用至今。 而袁世凯称帝的野心虽然未能如愿,但是他确确实实是第一个以“中华民国大总统”身份,行使国家元首职权的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