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的银票全国通用吗?
先放结论,再逐条解释: 1.民国的法币和金圆券不是“通货”; 2.当时的“通货”是银元、银两,且是以银元为主; 3.民国虽然有一个“中央银行”和一个“中国人民银行”,但是,只有中央银行有发行钞票的权力(有“发钞权”),而央行是行政性银行,它发行的钞票属于“铸币”而非“纸币”,即以金属货币为本位;
4.抗战前,国民政府曾实行法币政策,禁止白银出口,导致民间大量囤积银元和银锭,因为银元的购买力比之银锭要高很多,当时一般老百姓不会去花重金聘请工匠打制银锭然后拿来当钱用——打制银锭是需要很高的成本和技术含量的。所以,从1935年到1937年,由于“法币”政策的实施,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稳定物价和金融的作用。
但是,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这种政策就只能暂时告一段落,因为战争需要大量资金,而当时中国的工业又不足以支持铸造大量的货币(如果大量铸造货币而又不增加税收的话,那么物质供给的不足就会使通货膨胀更加严重)。从1938年春夏之交开始,国民政府先后发行了“伪满币”、“华北银行券”及“中汇券”等“准币”,这些“准币”在津京一带流通,但并不像“法币”那样在全国通用。
5.1948年底,国民党的统治已经溃散,为了挽救财政危机和政治危机,国民党政府除了继续增发钞外,还宣布废两改元,停止银元、银两的流通,企图用“金元券”一统天下,然而,这一举措不仅未能解决通涨问题,反而加剧了通涨的程度。 民国时期的“通货”是什么? 这要从民国早期的货币制度说起。
1912年至1926年间,我国货币制度处于混乱状态,当时同时流通着银元、银两以及铜元等多种金属货币。为统一币制,1927年和1935年,国民政府的“中央银行”和“中国银行”(后改名“人民银行”)相继成立。
值得注意的是,这两家银行的性质与现在的银行不一样,它们的职责之一就是“发行钞票”——也就是说,它们是有“发钞权”的,并且是唯一的拥有“发钞权”的金融机构。另外,“中央银行”和“中国银行”并不是民间概念里的“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而是由国家包办的“国家银行”——这有点类似计划经济时代的“中国人民银行”。
1935年以后,国民政府通过“法币政策”基本统一了当时的币制,即承认银元、银两和铜元的并存局面,但是,所有的货币发行都必须有“发钞权”的中央银行和中国银行按照一定汇率兑换成法币。在这时,只要手里有银元、银两和铜元,就可以到中央银行兑换成法币。
为什么民国时期“通货”是银元、银两而不是铜元? 因为国民政府的币制改革没有完全成功! 为什么没成功呢? 因为日本入侵,战费支出浩繁,国民政府的财政入不敷出,只好不断发行钞票——你问为啥不增收税费或者征收实物税?当时中国本来就穷,再加上连年战乱,百姓穷得叮当响,哪有钱再交额外的税费或征发多余的赋税劳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