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手抄本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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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邀 这个问题问到我心里去了,我父亲生前最喜欢收藏各种古籍、民国文献,他去世后,我继承了他的这一爱好,并做了一些研究和考证。所以这个问题我还是有发言权的。 先给出结论,在民国时期,手抄本的用途大概有以下几种:

1、个人积累学识,用于传教、著书、写文章等;

2、作为信札、书笺,传递信息,交流思想(类似于当今的电子邮件);

3、作为书籍的底本或校订本,整理出版纸质书籍。

4、作为素材,制作音像电子出版物。 下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传教”功能。这个功能的载体多是民间文书,例如契约、稿纸等等。这些文字材料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现实,有比较重要的史料价值。同时,它们又是最贴近普通大众生活的实物资料,具有比较高的艺术欣赏价值。

二、“著书”功能。这个功能的代表莫过于《四库全书》的编纂了。清乾隆三十八年(公元1773年),朝廷下令将《永乐大典》内所录书籍以及历科试卷、历代文集、史籍中有关典籍全部抄出,汇集成册,命大学士纪昀等编纂,历时十年完成。这部集中国历史之大成的巨著对于保存古代文化典籍,促进国学研究做出了巨大贡献。可以说没有比这更完整的书了。另外,类似这种官修巨制还有《古今图书集成》《清朝文献通考》等等。除了官方编纂的书籍外,私人著述也是浩如烟海。例如梁启超的《饮冰室合集》、章太炎的《太炎文选》、柳亚子的《柳亚子诗文集》……不胜枚举。

三、“书信”功能。这个功能和现代的信笺有所区别,因为它并不一定要寄出去。多指以文载情,传情达意。或者传布某种学说,进行思辩。比如《鲁迅全集》中的《两地书》就是鲁迅和他弟弟周作人之间的书信集。再如梁启超给康有为写的情书:“……故欲为惟新之民,不可不废枕中之书而读新学;欲为雄飞之鸟,不可不撕去纸背之翼而自张双翅。”

四、“出版”功能。这个功能的手抄本需要前面三个功能俱全且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实现。它是指把经过整理校对无误的文稿复印后正式出版发行。当然,如果作者名气够大,也可以不需要前面的三个功能都具备就能出版自己的著作,但是这样做会增加出版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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