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年代是民国吗?
一些人认为,1912年成立中华民国之后,到1949年因国民党退出大陆为止,这是第二个中华民国。而1949年后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才是第一个,因此在1949年前成立的中华民国是名副其实的“正统”。这种观点只把持在极个别人手里,基本上没有市场。
事实上,从1912年建立到1949年结束这一段时间是有民国的;但是,它是一个存在了很多很多年的概念了,人们对其称呼不一。中华民国,简称“民国”,是指从1912年1月1日(中华民国元之年)至1949年9月30日(伪“中华民国”已降为伪“满洲国”)为止的一个国家名称。其间经历了辛亥革命、二次革命、护国运动、护法运动、新桂系统治、日本侵华、国民政府南京撤离等历史时期。所以说这一时间段不可能形成第二个中华民国。
但是在1935年以前,中华民国事实上是处于南北两个政府并存的状态。南北国民党政权、北方伪满洲国政府、以及西南地区当地封建军阀政府并存的情况。直到1935年《何梅协定》签订之后(具体参见1935年—1937年:华北危局),国军才开始逐步实现统一。而实际上至1945年日本战败为止,中国都仍处于战火之中。
所以,1935年之前的中华民国,事实上存在了几个不同的政府,即:南京国民政府(正统)、天津国民政府、北平国民政府、呼和浩特国民政府、南京伪国民政府(伪)。而在这几个国民政府中,唯有南京国民政府得以维持对绝大部分中国的维持统治(非统辖中国所有区域)。所以,在这种情形之下,中华民国也不可能在这时候分裂成两个部分。
根据《中华民国政府对日抗战战绩胜利碑》的记载:“中华民国卅四年(1945年)八月十五日正午,依盟军总司令部东京本部指令,受降代表海军上将何应钦,接收台南县枋山日本海军第二总队受降致敬典礼,战功慰劳会在场。”至此,中华民国政府方才在事实上统一了中国(台湾仍旧处于国民党的统辖之下)。并在之后不久召开了国民大会,确立了国号。
而73年后,台湾依旧属于中华民国。1949年,中华民国政府由中国大陆撤离至台湾,并开始实施“复国的建国计划”,奠定台湾现代民主政治基础。因为,“中华民国政府是全世界唯一存在的联合国会员国政府”。所以到现在为止,中华民国依旧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北方建立并取代中华民国政府之后,并未为全世界承认,继续以中华民国政府为敌对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