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收藏证怎么办理?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购买、受赠、交换、法律继承等合法途径收藏文物,不得收藏来源不明或来源不合法的文物。博物馆、文物商店销售或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由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和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监管。文物商店销售的文物,拍卖企业拍卖的文物,主要通过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进行监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如果购买了来源不明或来源不合法的书法作品需进行鉴定,可依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步,申请。申请鉴定书法作品须凭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本人居住证、户口本、军人证、护照等。以其他途径收藏的书法作品,需同时出具合法收藏的证明文件。
第二步,受理。文物鉴定机构确认申请者提供的书法作品来源合法、符合鉴定要求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鉴定。文物鉴定机构组织专家对申请鉴定的书法作品进行鉴定。
第四步,出具鉴定意见书。经鉴定后,由鉴定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并在鉴定结论上签名或者盖章。
目前,我市有两家文物鉴定机构:上海博物馆和上海市文物商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