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作品如何提款?
书法作品的“落款”,就是写在书作后面的题字或题名。其位置一般在画左、画右均可;落款的字形一般要比正文的字形要稍小一些(也有例外),行距也可以与字的间距相一致。 落款通常包括三个内容:即年份标注、署名和署上钤章的位置。
1.时间
在作品中写上创作的年、月、季、节等日期,既显示作品创作的时间性特征,也是古代书画鉴定的依据之一。比如唐代孙过庭的《书谱》就标有“永徽四年岁次癸未冬月初七日书”,明代文征明的作品则标有“嘉靖癸未夏五”这样的落款。但也有一些文人学者认为,如果书法作品是一气呵成,且通篇风格比较统一时,就不必再另书年代了。
2.姓名、称谓
在标题下方书写作者的姓名称谓及雅号等,也可不写。姓名一般写在作品的右下侧,称款名字。作者的名字不要写得过大而破坏了作品的整体感觉,一般只占两格左右就可以了;而作者所在的单位名称可以稍大些。有些作者为了表示自己的谦逊,常会将自己的姓名用小的字号来书写,然后在其上方再用大的字号注明“学生”“门生”或者“晚学”“后学”之类的字样,以表示自己只是师长的“门人弟子”而已。
3.印章
作品完成后的最后一道工序是加盖印章。作品上的印章分为两种形式:白文印和朱文印,前者是红色印油盖在白色的印胎上形成的印章,后者则是将红色的印油盖在黑色的印泥上所成的印章图案。一般来说,印章多用于白文处,它多用于题款下边,起补充题款的作用,以增添作品的艺术美感。
印章也有一方或多方的不同用法,根据不同的用途分别有题签章、闲章、纪年章、斋馆章、收藏章等不同称呼,它的位置一般要在作品的右下侧四五公分以外的地方,而且不能压住文字的内容。
另外,在作品上还可以添加诗堂笺纸,这样会使作品更加丰富美观。 总之,落款要注意与正文互相呼应配合,做到主次分明又浑然一体,使整幅作品成为一个完整的艺术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