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过三元的纸币么?
1946年1月10日,国民政府成立“中央银行”,总行设在重庆。同时,在解放区设立“中国人民银行”,负责管理、发行新币。为了统一财政经济,消灭通货膨胀,中央银行和新人民币的发行,受到了严格的控制。但到了抗战后期和解放战争初期,由于法币和关金券急剧贬值,对美元汇价跌到不能再跌的地步,国民党政府已无力再印制新的货币了。于是,他们以“法币损失太多,必须收回”为由,要求人民银行将所发的货币全部按价收购起来,并将收购的款项交给财政部。尽管当时的人民币发行量和流通量已经相当大,但由于国家信用可靠,群众信任,物价稳定,所以回收的工作进行得比较顺利。 进入东北后,我人民解放军得到了一个特大的战利品——东北银行的全部金银储备,合计达27万两(件)。这些储备除了少量用以兑换人民所需的金银外,其余全都运回北京,交中国人民银行集中保管。
1953年7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实行人民币金属币发行制度的命令》,决定发行一种含黄金8%的新币,作为辅币流通。这种新币定名为“三元币”(每枚重一盎司),与人民币1元等值。 三元币的面值虽然不大,但它却是新中国成立后正式发行的第一枚金币。 此后,中国人民银行根据经济发展情况和市场需要的变化,又先后于1954年和1955年发行过面额分别为5元和10元两种的金属人民币。这3种币值的总计高达30亿元。其中,5元面值的一种被称为“五星伍角币”;10元面值的叫“五星拾元币”。
这些金属人民币的材质都是纯镍合金,由于含镁较高,呈淡绿色或青灰色。 需要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人民币”是指流通中的纸币,而不是指今天的“中国人民银行”。因为今日的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成立时的名称,而在这以前,我国的中央银行是1935年成立的“中国银行”。从1948年到1955年间,我国的中央银行一直是“中国人民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