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玺有收藏的价值吗?
“中国”印的起源,得从民国时期说起!当年国民政府定都南京后,按照《周礼》“定邦国、建都邑”的制度,在南京紫金山北麓选址重建明陵,并仿明朝制度在陵园外设护陵营房,以卫戍陵墓。 后来,随着日本侵略军逐渐逼近南京,国民政府准备将明孝陵移迁至四川峨眉山西南侧。1937年12月14日,日军攻占南京,随即大肆烧杀抢掠,无恶不作。为了保存文物,国民政府决定实施“金石转移”计划:将含有篆字文字或图案的铜器、玉器、石刻等文物拓印清楚,再根据拓片复制。
因碑石经千年风雨早已风化,又因时间仓促,许多拓本质量并不理想,加之战时的艰难困苦难以尽述,不少文物在转运过程中遭到损坏,甚至有的文物根本无法还原。不过总算有一线生机,为后人留下了这些珍贵的历史资料。 而“中国”印即源于此,这是抗战前由国立中央图书馆(今国家图书馆的前身)馆长徐乃昌起草的一份报告中的一枚印章,当时拟用于印制的文保用品之一。 “中国”印的原始形态如何我们已无从知晓了。但抗战胜利后,由国立北平故宫博物院院长马衡主持,曾专门做过一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纪念章”,这件纪念章上所刻就是“中国”印的形状和字体。我们现在看到的“中国”印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正方形的马衡印,一种是圆形的胜利章。 那么,这个“中国”印有没有法律效力呢?答案是:没有,因为它不是法定的印鉴。
目前,我们国家法定的行政机关印章式样是国务院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附件中所规定的形状:圆形,上刻五角星,下署单位名称。这显然与“中国”印相去甚远。凡是以“中国”印盖出的文件都是无效的,不能产生法律效果。 虽然“中国”印不能用来产生法律效果,但它却是我们中华民族崛起的象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