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书画在当代艺术范畴吗?
这个问题很有意思,也值得深入探讨一下,我尽量简洁的阐述自己的观点,不对之处请批评指正。 首先我们得搞清楚什么是当代艺术?这个定义其实很难界定,因为其包含的范畴太广了。但是我们可以列举一些有代表意义的当代艺术作品以及他们的作者来进一步理解这个问题。比如达利的《记忆的永恒》,马格利特的《人类之子》,蒙德里安的风暴云,纽曼的大地之彩虹,罗斯科的黑色绘画,弗朗克·奥罗斯科的雕塑和壁画,约翰·海杜克的结构主义建筑,汉斯·哈克的彩色玻璃艺术,安东尼·高迪的建筑,弗兰克盖里的新巴黎博物馆……等等这些作品可以说代表了各种各样的“现代”与“后现代”的艺术风格,但有一点是肯定的,这些艺术家都极大的改变了传统艺术的创作方法和审美趣味,给世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视觉体验。
那么有没有可能在中国出现这样一批改变传统的视觉经验,带来一种新的审美体验的作品呢?答案是肯定的。吴冠中先生的《春雪》、《长城》、《双燕》;王怀庆先生的《北京胡同》系列;周思聪先生的《小岗村》;刘炜先生的《铁流》;袁运甫先生的《春风已经苏醒》;陈丹青先生的《风景》;崔晓东先生《阳光下的风景——1942》等等,这些作品至少代表了我国现、当代艺术的主流,即写实主义。另外,像赵无极、朱德群等“新古典主义”的代表,甚至方力均这样的“波洛克的中国人版”的画家,也可以归于这一类。这里需要特别提一下袁运甫先生和他的《春风已经苏醒》,因为这个作品同时具有了“现代”与“当代”两个概念的特征。从作品的工艺上来看,画中的丝绸纹理显然是对应着画面人物衣着的纹理,这种“纹理双关”的表现手法是传统中国画中所没有的,同时,以颜料晕染丝绸的技法也是传统中国绘画中没有的。从工艺上来看,这幅作品无疑属于当代艺术创作。但从题材上来看,一幅描绘春天万物生长的普通景色却具有典型的“现代派”特征,所以又能够归于“现代”这一范畴。
笔者同意这样一个看法:只要是中国境内诞生,并且具备以下两个特点之一的作品就可以划入“当代艺术”的范畴——或者是明显的“现代”风格的,或者是明显追求商业价值的。 当然这样的划分不是绝对的,或许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并需要进一步解释。不过相信随着时间和历史的推移,当代艺术的概念将会越来越清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