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芝仲是不是书法家?
看到这个问题和几个回答,实在忍不住说几句。 首先,关于“书法”这个概念的界定问题就一直很混乱,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公认的标准答案。对王芝仲同志是否“书法家”这一问题本身也就很难有个确切的答案。 但不论如何定义吧——“书法家”这个概念至少是个中性词。不像“罪犯”“流氓”等等这样的贬义词;也不像“英雄”“伟人”这样全是褒义的词。
所以从字面上来说,王芝仲同志当然是一个“书法家”——他是一名硬笔书法家。 问题是,我们评价一个“书法家”的水平高不高、水平好不好,难道就看他是用什么工具和材料写出毛笔字还是硬笔书法吗?! 如果这么狭隘的评判标准,那恐怕全国90%以上的书法爱好者都成不了“书法家”了——毕竟不是谁都有条件用专业的笔墨纸砚来创作。更何况现在还有多少人坚持用毛笔创作呢! 如果这样狭窄的定义“书法家”,那么“书法家”就不可能是一个专指某一类人的职业称呼。而仅仅是一件可以量化的具体的事情而已(就像用电脑打字一样,是一项可量化的事情,但不是每个人都会做)。
只要是不脱离用笔用墨创作,并且具有审美情趣表达的作品,就可以称之为书法作品。 只要是创作的作品,就有可能是书法作品。只不过有的作品可能不适合以“书法”的名义展出或者出版就是了。比如用激光打印出来的诗歌稿本,虽然也是文字排版,但肯定不是书法作品——毕竟太过机械化,缺少“笔法”“墨法”和“章法”等诸多书法元素。
所以呀,评价一个人的作品是否是书法,关键并不在于他用的是毛笔还是钢笔,而是看他有没有掌握“笔法”“墨法”和“章法"等诸多书法元素。 要是从这个角度来看的话,别说王芝仲同志是一位书法家了,就连我这样的人,都可以称为书法家了。(笑) 不过呢,我这种菜鸟级别的书法家肯定是没啥作品的。毕竟我不是专业搞书法的。我只能偶尔写写字自娱自乐一下下。但就算是这样,我也觉得练字(包括钢笔和毛笔)是我每天生活里必不可少的一件事情……这是我生命的一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