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郭志鸿判了几年?
1、郭志鸿,字立伟,别署闻鸡庐主。一九七四年生于广西横县。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广西书法家协会理事兼青少年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防城港市书法家协会主席。 2013年6月,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福绵区人民法院对玉林市书法协会原副会长韦树平涉嫌贪污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被告人韦树平伙同他人利用担任会长、秘书长的职务便利贪污公款5847.8万余元,构成贪污罪且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法院一审认定其与同案人犯贪污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韦树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从犯;归案后能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并认罪,有悔罪表现等情形,遂以贪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
2、据当地媒体报道,2013年初,玉林市书协原副主席韦树平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时,身上只有900多元钱和一件旧衣服。当人们问及他的妻儿情况时,他潸然泪下。 此前,韦树平的敛财手段主要是向企业老板借款,然后拿回扣或高利息。他先后借得了巨额钱款后用于个人购买房产、汽车,到国外旅游及娱乐消费,有的借款甚至长达十几年未还。
3、2010年12月,贵港市覃塘区发生一起特大入室抢劫杀人案。案发后,公安机关于2011年2月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某网吧内将犯罪嫌疑人韦某成功抓获。经查,韦某系玉林市书协原副主席韦树平之子。 公安机关查明,2010年12月14日凌晨2时许,在贵港市覃塘区一间出租屋内,一名年轻男子惨遭杀害,另有一名年轻女子浑身赤裸,躺在床上,卧室里一片狼藉……警方随后勘查现场时发现,房间内有两名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睡在床上,衣裤已经裸露在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