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回收人民币吗?
银行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相关规定,依法收进损毁的人民币,但只限于票面部分缺失且无法兑换的。 个人持有的流通中的人民币,凡金额少于100元或者损坏面积小于30%的,可以交给银行办理换发手续;超过100元的,应当全部交给银行。
对于票面损毁严重不能正常兑换的,银行工作人员会通过中国人民银行相关系统对票面进行鉴定,确认票面真实情况。 如果客户认为银行鉴定有误,可要求银行提供相应依据或进一步提交人民银行认定。经人民银行认定的“残缺、污损人民币”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进行处理。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2003年12月7日)规定,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刑事案件或其他原因造成的人民币残缺,经鉴定不能完全辨别面额,但票面其余部分的图案、花纹等仍然清晰可见,票面文字、号码等主要要素依然能够确定的,按原面额的一半收取费用,并据实给付。 比如一张100元面值的人民币,如果仅10%的纸币能辨认出其面额,就要按50元面额来收取,并且按实际50元面额给付。 对于票面损毁十分严重不能辨明面额的,只能作为废钞处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