碑拓价值怎么评价?
关于“碑帖”,我们以前的文章里已经谈到过它的产生、发展及在书学史上的重要地位等(详见《中国书法全集》之“碑帖篇”)这里不再赘述。 需要说明的是,“碑帖”一词容易与今天流行的“碑文”“碑刻”相混淆。虽然它们之间有一定关系——即“碑贴”是“碑文”和“碑刻”的前身——“碑贴”的“碑”字,其实是指“碑石”或“碑板”而言;而“碑文”中的“碑”则是指记载文字的碑板,或称“碑牍”;至于“碑刻”中的“碑”字,则是从用途上所指的记录文字的碑板了。严格来说,这些概念是有区别的,不能相互混淆。当然,如果仅就其载体形态而论,“碑帖”、“碑文”、“碑刻”的确都属于“碑”的一种具体形态,且“碑帖”和“碑文”都是指已经制作完成的碑板,而“碑刻”则是将文字直接镌刻于未干的墨迹之上。但它们存在的时期不同。
“碑帖”是在纸墨尚未发明之前用于书写材料替代作用的古老符号;“碑文”则是纸墨普及后一种新出现的文学形式;而“碑刻”则是伴随着印刷术的诞生而在文人中流行起来的新的艺术形式。 三者存在的形式也不尽相同。“碑帖”是以单幅的纸帛为载体的;“碑文”则是以成卷的纸张抄写而成;而“碑刻”则是将文字镌刻于石料之上。至于它们的表现特点,由于受到书写工具、材质、工艺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差异也是显而易见的。
总之,“碑帖”是中国古代书法艺术中一种独特的艺术形式,它以简略的文字记录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以其古朴的造型和丰富的内涵,充分展示着中华文明的深厚底蕴。了解和欣赏“碑帖”的艺术特征,对于我们正确认识和把握中国古代书史和书法文化的发展规律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