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一块两块五块值钱吗?
在钱币收藏市场上,人们一般将1949年到2000年间发行的第四套人民币称为“旧版人民币”。由于这些纸币发行时正值改革开放初期,工业生产力还比较落后,因此大部分纸币是手工雕刻的,其印制工艺和现在的人民币有很大的不同,显得比较粗犷。同时因为当时中国印钞造币技术有限,很多重要部位的防伪标识都采用英文,如“RMB”、“YUN”等,这给假币制作带来了可乘之机。随着高科技的广泛应用,目前的伪造手段已经可以以假乱真了。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假币有两种,一种是利用电脑和彩色打印机的合成仿制,另一种就是真的钞票粘上胶水后重新印刷制作的。对于行家来说,只要仔细观察还是能够分辨真假。但如果是普通消费者,不仔细对光的话很容易误认为真。 有的奸商还打出了“套料”这张牌——所谓“套料”,就是在真钞背面涂上一层特殊物质,再经过印刷加工制成新钞。这种造假方法不仅难辨真假,而且由于使用了真钞的纸钞油墨,遇热后会出现“中国人民银行”的字样。如果消费者遇到这样的假钞只能自认倒霉。 目前我国法律对伪造货币罪的量刑标准是这样规定的: 伪造货币,属于犯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买卖假币罪的规定是,犯该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