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评林有价值吗?
我在西安出土文献研究所工作,我们整理的秦简、汉简中,经常看到《汉书》里提到的一些东西,比如《食货志》里谈到“文帝十二年,除田租”这条记载,在云梦睡虎地秦简《秦律十八种·田律》里就有“十二月而耕,正月而收敛,毋得擅作务。及贡赋,必以秋。其有寇乱,以春发兵追驱,至岁尽不得,后月不足,毋敛,不修官府。”的记载和这件事同时;又如《汉书·武帝纪》里有“通西南夷道”,在《史记·司马相如列传》和封禅书也有相关记载,我们在茂陵1号墓出的竹简中见到过“通巴蜀”的记载(这个“通”是开发治理的意思),在2号墓出的竹简中有“通西南夷”的记载等等。这些简文与传世文献能够互相印证,非常可贵。特别是有的文献只存片段,或是文字错讹太多不可卒读,而这些简文能补充完整的记载。
当然,我们也见到有不少文献里的记载,这些简里却没能找到相应的材料,但是经过我们的考证,认为它应该在这里,只是现在没发现而已。这类情况也是有的。 所以说,简帛材料的问世,不仅对于历史学的研究者来说是一个重要的发现,对于考古学家、文物鉴定家来说也是一块宝石,对于他们研究中国古代史乃至文化渊源都提供了宝贵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