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年代私章价值多少?
1956年,国务院制定颁发了《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官方印章的规定》,以法律形式明确了“法定印章”的概念和种类。规定指出,“法定印章是指国家授权机关依法制作、颁发的具有特定样式、字体并统一编号的印鉴;包括外交部颁发的往来函件专用章、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颁发的银行转账专用章以及各主管部门颁发的业务专用章等。这些印章的印制发行必须严格遵循有关法律规定,不得滥用。 其中特别指出,“各单位在行文时必须使用法定印章,凡使用非法定印章的,文书工作机构应当拒绝受理。
由此可以看出,单位使用公章是有严格限制的,而使用私章则是自由度非常大。于是就有不少人动起了歪脑筋——利用私章进行诈骗。
比如,某公安局就接到了一个举报,称有人在办理汽车贷款时使用的公章和私章都是假的!经过调查,警方发现这名嫌疑人除了伪造公司印章外,还伪造了数十枚个人印章。而这些假印章的使用范围非常广,有的用于公司间合同签订,有的用于银行转账,还有的发往各地房地产交易中心用以办理房产抵押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