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省民国时期叫什么?
东三省,简称“辽”、“黑”或“东北”,是中国历史上行政区划之一,始于清末,北洋政府沿用清制在东北地区设立奉天、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后又因中东路事件将黑龙江省分为黑吉两省并迁省会至齐齐哈尔。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设立黑龙江省、吉林省和辽宁省,1954年因国家规划新建工业基地需要,将黑龙江和吉林两省合组为东北行政委员会作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管辖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1955年撤消东北行政委员会并入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政府。
“东三省”的概念在此时消失;但人们习惯上仍然将其称为“东三省”(有时也会称作“关外”)。由于辽宁是清代的盛京和奉天府,所以又常把东三省简称为“辽沈”。 近代之前,“东三省”指称的范围没有明确界定。有学者认为其范围到了民国仍旧没有明确界定,因为“从地理概念说,这一名称显然是指整个满洲而言”。但也有学者持不同意见,如李云汉认为:“奉、吉、黑之称谓,固犹指三省而言,而即以此三字代表全东北,亦无不可。” 现代以来,随着地缘政治格局的变化,“东三省”常常与“关外”互作替代。
新中国成立初期,为了建设工业基地的需要,中央决定建立鞍钢、抚顺煤矿两大国营企业,并将沈阳的苏家屯区和抚顺的新抚区划归鞍山市领导。此时,鞍山市的辖区包括铁西、铁东、千山区和立山城区及郊区各乡,人口约26.8万,面积3073平方公里。
鉴于上述区域的地理环境和经济文化面貌与关内各省相近,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的许多文献资料中都称其为“关外”或是“东北三省”。直至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建铁法(抚顺)矿务局和辽中铁矿时,文献仍多以“关外”或“东北”指称该区域。不过,这时“东北”已经常用来代称辽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