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十五年银元有记载吗?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1935年开始实行法币政策,收回各省、市、县的印钞权,统一管理中国银行业,统一发行纸币。此时,国民政府财政收入中,税收占主要部分(60%以上),货币发行占次要部分(不足40% ) ;至1937年上半年,税收已占到80%以上,而货币发行的比重则下降到5%以下。 自1937年起,国民政府开始实施战时财政政策,大量印发货币,以应付军费开支和难民救济等所需。在八年抗战中,国民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均大幅增加。到抗战末期,财政赤字高达法币26亿元之多。
抗战胜利后,国民党政府继续大规模发行纸币,到1947年末,已达1.6万亿元(1948年初又增发新币3亿枚),相当于战前纸币发行总量的2.5倍以上。与此同时,国民党政府还大肆印制钞票,据有关资料统计,从1937年到1948年底,仅中国人民银行一家就印刷了80多亿张纸币,平均每年约10亿张。这些大量印发的人民币,很快造成了通货膨胀并使广大工农大众受穷。 为了阻止通货膨胀的急剧上升,1948年下半年起,中国人民银行先后采取调整银行利率和发行金圆券等措施,但收效甚微。于是,人民银行为配合经济紧急状况,陆续印发纸币,如1948年12月为260亿元,1949年1-2月为500亿元,3-4月为1400亿元,5月为3000亿元……如此迅猛地增加纸币发行,势必造成更为严重的通货膨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