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什么书法家?
首先,我并不认可“书法艺术家”这个称呼。 在古代没有“书家”“书法家”的称呼,这些是近代才有的词汇。 古人称之“书仙”“书圣”“书奴”“书痴”。。。 “艺术”也是近代才引入我国的外来词,在以前是没有这种说法的。 我们现在日常所谈论的书法,在古代被称为“书法、书学”等,并没有冠以“艺”字,可见“艺术”与书法的关联并不大;
其次,我们来看下什么是“法” 法者,举正也。(《尔雅·释诂》) 法之言别也。异于常者,别而裁之曰法。 ——《周礼注疏·秋官司刺》 法者,所以立公意也。——《晋书·刑法志》 这说明“法”有两个涵义:
1.衡量标准,准则;2.法律制度。 而我们现在说的“书法”是什么? 唐书论云“书者,言其言也。”又说“书者,舒也。”从上述解释可知,所谓书法,一曰法度,二曰舒展。这与我们平时所说的“用笔方法”一脉相通。
因此,所谓的“书法”就是写字的方法技巧而已! 既然是写字的法则和技巧,那么它本身就没有一个确定的尺度,也没有固定的章法可言,如果非要制定出一套规则或模式出来,那就不叫“书法”了。 所以,我个人认为所谓的“书法艺术家”不过是一个戏谑的词而已,并无实义。
同时我们也知道,任何一个领域的专家或者学者都是靠他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去服务大众的,而不是靠哗众取宠的表演去吸引人们的眼球的! 当然,我不否认有些人的表演能力确实很出众,但是,他们不是书法家,而是演员,只是利用了一些书法知识去做表演罢了,跟书法无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