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中国画分为哪四品?
绘画作品按照风格特点,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四品”这一说法来自于《品藻》一书中张怀瓘对画家分四品的看法。在《书断·叙论》中也有类似记载,不过将“四品”说成是“四目”: 后人评价文人画时往往用到这四句话,可见其影响之巨。
这四句话具体是什么意思呢?前面两句比较容易理解。“妙品”就是形容书法或绘画堪称上乘之作的;“能品”则是指技法成熟、水平可观的作品。至于后面的“劣品”和“下品”,就有点贬义了,多指那些在技法上不够严谨或者审美格调不高而创作的绘画作品。 “四品”说是中国古代书画鉴定与评论中较为权威的说法,流传至今,仍有很大的参考价值。我们在欣赏古代书法作品时,常看到有“神品”“妙品”“能品”等评语。这些评语虽然是对书法家个人作品的评价,但也从另外一个角度证明了“四品”说的广泛认可程度。
另外,除了这四种基本类型外,人们还总结出许多变体,用来形容某些风格独特的艺术创作。 比如,在山水画里,除了“四品”之外还有“五品”之说。明代张怀瓘在《书林纪事》里提出: “五品”之称,首见于明代项元汴撰《历代名画记》: 所谓“逸品”,主要指的是那些画风清逸俊秀的作品。在元代,不少人提到张松雪(即赵孟頫)的绘画时,都称其为“逸品”,如袁桷《清容居士集》: 而项元汴所言“逸品”标准,似乎又受到五代十国时后蜀君主孟昶“品题画格”的影响——当然,项元汴这里的“逸品”,其实还是受到了“四品”说的影响。他评价宋朝赵佶的山水画时,用了“逸品”一词: 又评价郭熙的山水画: “五品”说是受“四品”说影响而衍生出来的一种新的评级方法,同样可以用来衡量书法,而且使用相当普遍。明末清初人万承鹤著录颜真卿墨迹时,就用到了“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