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多画家少这是真在吗?
从“书法家”和“画家”两个概念说起—— “书法”,是“文字”和“书写”的合称; 也就是说,“书法”的概念包含了“文字”与“书写”这两种元素。
而“画家”这个概念则相对单纯:只有“画”这种视觉元素。 我们可以说“书法家”(文字-书写)比“画家(绘画-造型)”多一个因素,当然就显得繁复了。 然而,当我们在说“书法家”的时候,却往往并不指代具体的某人,而是泛指一切“写字的人”——只要是识字并能写出美观字体的人,都可以称为“书法家”,就像“画家”一样,可以包括一切“画画的人”。 所以,当我们谈到“书法家”时,其实“文字-书写”这一要素常常被省略了——“书法家”其实就等同于“会写字的人”。这样以来,“书法家”的概念就与“画家”的概念完全平等了。我们看到“字如其人”“书艺精湛的书法家”这类说法并没有什么奇怪的地方。
第二,我们从“风格”的角度去看这个问题—— 如果仅仅从技艺的角度去考虑问题,那么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一个优秀的书法家必然也是一个优秀的画家。 因为无论何种艺术形式,作为“艺术创作者”最基本的能力要求就是要掌握“技法”,这就是所谓的“笔墨纸砚”、造型基础、色彩基础等等。所以,当有人问起“画家”或者“书法家”的问题时,我们通常可以先肯定地回答说“当然是……” 但问题在于,无论是“书法家”还是“画家”,其最终的形式都是表达“情感”和“思想”。
而情感和思想的表达,又是各种艺术形式共同的诉求。所以我们又常说,音乐能表达“最深的感情”,舞蹈能“充分抒发激情”…… 同样,在文字领域里,所谓“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一个好的作品往往是作者“灵感”的流露;而在图形领域内,所谓“丹青引,散圣评,笔情豪逸气腾升”,好的作品也是创作者“激情”的表达。
当一个“作家”同时又是“画家”的时候,我们常会说他的作品充满了“情感的爆发力”;当一个“书法家”同时又是“画家”的时候,我们也常常看到他的“文字”和“图形”两种元素所表达的“情感”是一样的。
无论是“画家”还是“书法家”,当他们的技艺达到一定水平时,其作品的审美价值也就取决于创作时的“情感状态”——那是他们内心世界的外在展现,同时也是它们之所以打动我们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