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旧人民币?
1948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成立并发行人民币。随后,各解放区银行相继收回纸币,代销公债和发行人民币。于是,在流通领域中出现了新旧两种货币并行的情况。到1950年底,全国共有1673种面额、4627种版别的人民币纸币在流通。 由于当时正处于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时期,财政经济工作存在着“一头轻、一头重”的矛盾,从1950年起,国家开始有计划地回收银元、铜元和票券等民间资产,以支持工业建设。
到1956年,全国共收回白银48亿两(吨),铜元67亿元,各种票券2.6万亿元,其中人民币2.5万亿元。这些收回的银、铜元和各类票券除少量作为文物或收藏品外,其余全部被熔化,重新铸造新币。 1955年开始发行第二套人民币,其币值与第一套人民币相比下降得很厉害,这给居民兑换新币带来了困难。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1955年至1957年间,人民政府先后分6批对工商企业贷款57亿元(其中对农业贷款7亿元),对购买力和消费基金进行了调节控制。
随着国家对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改造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社会上存在的价格比价急剧变化,使人民币的货币职能发生了复杂的变化。面对这种新的情况,中央人民政府外汇管理总局于1953年开始进行外汇调剂市场的试点,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这样,原来由国家统一经营外汇的体制开始发生变化,国内出现了外汇市场。由于实行了计划经济和统购统销制度,市场上流通的人民币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的储蓄存款。而个人收入的增长远远赶不上生产和物价上涨的速度,企业和个人的储蓄存款增长很快。
另一方面,大量的外汇收入又必须通过贸易、工农业和财政方面的结算将之转换为人民币。外汇市场和人民币之间形成了某种对应关系。在这种情形下,严格意义上的货币政策已不复存在,央行仅仅成为外汇管理的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