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收残次人民币的吗?
以前有,现在没有了! 大家手头应该都或多或少有一些旧版人民币,有的甚至连找都找不到,因为已经报废了。这些旧版人民币尽管已经没有流通价值,但是有一定收藏价值。
以前的纸币在印刷过程中是有色版的,比如第二套人民币10元券海鸥3型水印的深红色和第三套人民币2角券凹版印刷的枣红色。由于技术原因,部分纸币在印制出厂后出现瑕疵,比如水印倒置、票面漏印、划痕、折痕、油墨颜色不正甚至串码等,这些纸币虽然可以正常使用,但明显低于品相好的标准,称之为残次币。 这些残次币虽然不符合货币发行条件,但符合收藏品的标准,因此有人专门收集这种钞,市场上甚至还有价无市。不过这样的情况现在已经不存在了!
人民银行规定,所有银行或者从事现金经营的机构(包括农村信用社)都有义务向中国人民银行报告残次币的数量,同时还要定期报送。中国人民银行再根据各银行的报告进行汇总统计。 对银行来说,上报的流程并没变,但意义却完全不同了。原来,国家对于存款准备金率的要求是最低余额要求,即只要保证客户在银行里的钱不低于这个比例就可以了,多余的钱可以贷出去赚利息。而现在是超额存款准备金率,即每一百元就要准备二十五元,多出的五百元要支付更高的成本,这对于金融机构来说是增加了很多经营成本。
对民众来说,最大的影响可能是存不了那么多的活期储蓄了。因为如果按5%的超额存款准备金率计算,每个储户的存款平均只能保留46.7%,如果要取500元钱,就需要准备219元的现金(=500*46.7%),比目前至少要多准备419元(=五百减去219),这意味着每次取款都要给银行多付出419元的费用。 当然,这些成本最终都是由消费者支付的,只是可能并不会明确看到消费凭证上写着“因国家提高存款准备金率,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请见谅”之类的话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