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2元纸币价值多少?
现在两块钱能买什么?可能买不到什么,但在上世纪八十年代,两块钱能买到很多。 那时候还没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打工者一月的工资大概就几十元,而一碗面大约只要一两元钱。如果中午吃顿饺子,也就三四元;要是再丰盛点,去涮个火锅,七八元也差不多了。 一斤猪肉不过七八元,买一斤鸡蛋也不过四五元。 如果想看场电影,那么只需要准备好两元钱,就能在电影院里待上两个多小时了(而且还是厅里最差的座位)。 如果想听演唱会,当时最红的张也、董文华的票也就三五十元,而周杰伦的门票不过二百元一张,张学友更便宜,几十元的票价就能听到他唱两个多小时。 如果想出国游,那时的机票十分昂贵,往返美国的机票需要五六千元,而欧洲更加昂贵,往返英国就需要三四万元人民币。 但是如果你仅仅只花两元钱的话……那好像也没什么可买的了。 不过如果你有耐心,并且敢冒险的话——其实这两元钱还是能干的“大事”。 在1987年,有一对来自辽宁的夫妇来到了广州,他们带着自己刚出生的女儿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然而让他们没料到的是,就在女儿满一周岁的时候,一场灾难降临在了这个家庭之中。
这对父母原本就出身贫穷,没有足够的钱供孩子上好的学校。而在广东这样的沿海城市,高昂的学费更是让家境本就贫寒的他们雪上加霜。 就在走投无路之时,他们想到了一个“妙计”——把自己的宝贝女儿卖掉! 后来人们把这对狠心父母的行为称为——“卖儿救夫”。 而他们的“妙计”也是绝处逢生,最终竟然真的有人花两块人民币买了他们的女儿! 这似乎是一个天大的玩笑,一个关于人性的试验,以一个幼小的生命为代价来测试人心。 但是这并不是一个虚构的故事,而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曾经有过这样一幕。 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我国的法制建设还不像现在这么完善。在当时有不少家庭因为生活艰难,便把孩子送到养父母家,以此换取一些生活费。而他们之间签订的协议,也被称为“买卖协议书”。 这种买卖关系是有法律保障的。但如果收养的家庭条件更好,更有能力抚养这个孩子的话,那么之前的“买卖关系”也可以撤销,收回已送出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