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为书法小品?
谢邀,这个问题其实很宽泛。不过既然是问定义我就只能从艺术语言的角度来回答了,所以可能和题主期待的答案会有出入…… 首先我姑且把所谓“作品”分为两种,一种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书法美术创作(包括篆刻);另一种则是以日常书写为主要目的的实用书体。因为前者有较为明确的创作观念、技巧以及审美指向,而实用的日常体则是在长期的习惯中形成的相对固定的语言系统,所以我想先来说说这两种作品的异同。
传统意义上的书法作品与实用型的书体,虽然都以毛笔为主要的工具,但它们在艺术创作层面上是截然不同的。对于前者的创作者来说,作品更倾向于是一种自我表达的方式——这种抒发可以是作者的性情、可以是对生活的感悟乃至是对某种价值观、审美观的表达等等。作者会通过作品中线条、形状、墨色等元素组成的形式来传达自己对生活的理解和对美的看法,当然由于不同作者的生活阅历、情感经历各不相同,因此他们的作品也会呈现出多样化的面貌进而构成一个丰富多彩的艺术世界。至于后者,它更多强调的是作为实用性载体的属性而非艺术性。在日常书写的过程中人们会根据习惯选择最顺手的字体,通过日积月累的练习逐渐使自己的字达到美观大方的程度,但这并不意味着这样的字体不具备艺术价值或没有值得研究的地方。只不过对大众而言,练字主要还是为了满足自身需要而不是追求艺术上的完美无缺罢了!
回到楼主的问题——“何谓小品?”——这其实就涉及到我们对艺术作品的理解了:一件作品究竟是大还是小是由什么决定的?我认为主要取决于它的“体量”——即它占用的空间大小以及给人带来的视觉印象。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同样是绘画作品油画要比水彩画大得多;同为摄影作品的黑白照和彩色照也相差甚远…由此可见我们通常所说的尺寸大小只是衡量作品大小的其中一个因素而已而不能一概而论。那么接下来我们就该思考一下什么是“小品”了吧?根据上文所述“小品”指的是介于两者之间的大小形式也就是比“创作型大”而又不及“常规型小”之意的作品;另外根据题主的描述可以看出这个概念应该属于广义范畴内的"小品"——既然如此不妨就将其理解为“小幅作品”吧!总之,在我看来“小品”既不等于创作也不等于日常使用而是处于二者之间的一个中间形态具有自己独特的审美趣味和价值取向!
以上是我个人对此问题的理解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