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有没有出四元人民币?
1948年的法币,面额为肆佰圆。 当时一个工人的月收入大约是20元,这个数字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6万元左右(注,考虑到工资中包含加班费以及各种补贴,这个数可能还是偏低的);而当时一斗米的售价大约就是4元钱,也就是一碗面20元的水平。400元的购买力基本上相当于现在的4万元人民币的购买力,和现在3.5万元的收入水平差不多。 但是,这400元是法币,不是人民币。
当时国民政府的货币发行机制非常糟糕,为了弥补财政赤字,不惜滥发纸币,导致通货膨胀剧烈。从1937年到1948年,法币发行量由1亿元涨到了37亿,物价上涨46万倍! 这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生活几乎没有任何改善,反而越来越穷——因为收入增长远远跟不上物价的上涨幅度。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纷纷囤积物资,等待涨价,社会风气极为恶劣。这种极度糟糕的通胀环境,甚至影响到了远征缅甸的远征军,导致部队士气低落。 为此,国民党不得不于1948年发行金圆券,实行金融改革。然而此时国民党已经无力控制局面,在陕西、甘肃等地,百姓把银元砸向洋人开的银行,要求兑换人民币——虽然这些区域还没得到中央银行的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