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什么大书法家?
你说的这个问题其实涉及到两个问题,一个是“书法”二字如何界定,另一个是“书法家”的定义是什么。因为“书”字本身就有文字等意思,所以如果单从文字角度出发的话,似乎只要会写字的人就可以称为书法家了(当然,这样定义就太宽泛了)。但本文所指的“书法”则是古代人们用来书写材料(主要指毛笔、墨汁和纸张),技术(包括执笔方式、书写姿势,以及用笔方法等),风格(主要是字体的风格,即所谓“书体”)等方面而言的。至于“家”,则指的是专门从事书法创作的人,这些人一般都经过系统的训练(如颜真卿学褚遂良,苏轼学黄庭坚),并且有着一定的知名度。将“书法”与“书法家”界定为艺术范畴,并且限定为古代,这个概念才是合理的。
不过需要指出的是,无论是作为艺术的“书法”概念,还是作为从业人员的“书法家”概念,其内涵都要远远大于外延。也就是说,很多人尽管不具备职业书法家的身份,但不排除其具备艺术水平较强的“书法家”的身份;同样,有些人尽管是专业的书法家,但其作品的艺术水平未必就很高(这里并不讨论其是否具有商业价值或市场认可度的问题)。我们评价某人的书法作品的时候往往说“这份书法作品艺术水平较高”“这位书法家艺术成就较大”等等,而不会简单地用“书法大家”“书法家”这样的词。这主要是因为“书法”的概念被限定在了艺术范畴内,任何超出这一范畴的评价都是不合适的。我在行文中也尽量避免使用“书法大家”“书法家”等词,而改用“有较高艺术造诣的书法家”“有一定知名度的书法家”等等表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