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家如何在作品上签字?
我曾在北京某大学图书馆做过半年兼职,负责登录读者信息、整理图书等相关工作 图书馆的藏书很多,其中不乏珍贵的善本,如康熙御制书、乾隆御制书等等;也有西方传教士译经撰写的著作,比如利玛窦的《圣经》中文注释,罗尔纲著的《太平天国史》等。这些书都禁止带出去,但允许拍照。 除了古籍,还有许多当代大家的著作,比如张爱玲、梁实秋、钱钟书等的书刊。图书馆规定,无论古书还是新书,只要借出馆外就必须盖章,以表明此书在外的时间。 这个章很别致,是一枚椭圆形的小印,上面刻着简体的“借阅印章”四个字。 馆长是个风趣的人,他告诉我说,这个章虽然只是简单的四个字,却包含了很深的中国文化哲理—— “借”字说明书籍不是我的,你只能临时拥有它; “阅”字说明你看书的时候不能像搜刮珍宝一样。 如果你不遵守这些规矩,私自把图书馆的书带走,那就犯了“窃”罪。
我想,如果每一个读者都能像守规则如此,书法创作是不是也能做到有规可循呢? 有人说,写字就是要随性,要写出自己的风格。但是你的“性”又是什么呢?是潦草?是无章法?是你的“个性”决定了你要写这样的字吗? 我想说的当然不是否认个性,而是要指出一种弊病——因为盲目追求个性而忘记了书写的基本规范,忽视了汉字书写的美感和观赏点。 这种一味强调个性的书写方式就像没有章法的乱石铺街,也许能表达作者的性情,但却无法让欣赏者领略汉字的魅力。
学习书法要有个逐步积累的过程。先学好基本笔画和字体结构,然后慢慢形成自己的风格。而这个过程就仿佛是在盖一个宏伟的建筑,只有打好基础才能建起高楼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