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花是第几套人民币?
“第一”和“第四”其实是个伪命题,我们平常所说的“纸币”这个词实际上是有歧义的。 严格来说,纸币(banknote)这个概念只包括以货币职能为中心的发行手段(即纸钞与硬币),而我们日常说的“人民币”、“银元”等概念实际上指的是“货币单位”(monetary unit)。 尽管从字面上看,“货币单位”包含所有的货币。但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MF)的《货币和外汇手册》的解释,除非另有说明,“货币”一词在MF文件中仅指货币单位中的货币,而排除掉作为发行手段的纸币与硬币。[1]
从法律意义上说,我国法定货币是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人民币,包括流通中的人民币现金(以下简称M0) 和非流通的人民币存款凭证(以下简称M1)——这实际上承认了货币的信用创造功能;同时,国家允许商业银行发行银行券(即今天的银行卡),并作为储备资产加入货币供给过程中。狭义上的货币(M0+M1)才是我们通常说的“人民币”。 但是如果从社会职能上看,除了M0和M1外,其他具有支付功能的信用工具,如信用卡透支款、银行贷款等,也属于广义的“人民币”范畴。这些信用工具的发行遵循的是“负债-资产”的运作流程,其发行量是由其交易量决定的,因此对宏观经济的影响取决于信用创造的总量效应和结构效应。它们同样是“人民币”,只是不是(或不再)以法定货币的形式存在而已。
上述两种意义的“人民币”的分类和划分依据是不同的。前者按是否具有法定地位分,后者按是否采取信用形式分。二者没有必然对应的关系。 既然第一种意义上的货币是以信用为基础的,我们就可以通过信用渠道进行投放和回收,从而改变宏观经济的供求状况。这就是为什么近年来央行减少了对M0的投放而主要依靠公开市场操作调节流动性,以及为什么2009年金融危机时美联储大量QE的原因所在——他们通过“间接”的信用方式实现了“直接”的财政支出(如买国债)。 但第二种意义的人民币则是以法律强制力保证发行的,只能增不能减,否则就是违法行为。这种强制力对于宏观经济的效果取决于以下两个因素:一是所涉及金额的规模,二是市场的深度(及人们对它的信赖程度)。前一个因素决定货币政策的作用范围,后一个因素决定其作用力度。
需要指出的是,新三花中的每一张票面值都是100元的,也就是说其面额/价格的大小是以100元为单位,而其市值(market value)却是以其票面价值乘以市场上对该票据的认可程度得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