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瓷碗底部写什么字好?
民国时期,一些窑口为了求新、求变在烧制瓷器的时候会在上面添加各种各样装饰。比如印花、刻花、剔花、堆贴、描金等等。当然也包括在瓷器的底足内壁刻上文字。这些文字往往带有宣传性或纪念性的作用,如“大清乾隆年制”、“大共和九年”等,还有一些是工厂的名称,如“江西陶业公司”、“江西景德镇中华工艺厂”等等,而题主的这个应该是属于后者的范畴。
这类底款实际上有很多,每个地方都有每个地方的叫法,但大部分都含有一个共同的词——“记号”或者“标记”。 图片中这个“标”字其实是一个错字,正确的写法应该是“记”。
“标记”这个词的意思和现在差不多,指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把特定的事物区别出来。而现在我们所说的“记”除了作为“标记”的含义之外,还多出了记载、记录的意思。 所以在民国时期制作的东西留到现在,如果看到了它的底款有“记号”一类的字样的话,那么这个字“记”表示的意思就是“标记”了。 而这种标注办法的目的则是为了便于追溯物品的来历,或者是追踪产品的责任。
说到这,可能有的朋友会问了,那为什么上面要加一个“日”字呢? 这是因为那个时候的很多产品都是一天制造一件或是一天生产一批的,而厂家为了显示自己的产品“数量可靠”“品质优良”就会在产品的表面或内部加一个标记,而这个标记一般都是用阿拉伯数字写上“1”、“2”、“3”之类的来代表当天的工作编号,而上面的“日”字就代表着当天的日历号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