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写四字民国时期怎么写?
我找了一张1948年国民政府发行的四百元法币纸币,上面就有四个大字“中华民国”,这应该是最标准的“中華民國”行書了。 我又找了两张1950年和1965年的人民币,上面都有 “中国人民 共和国”的字样,这是最标准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楷书了。(注意:第一张五十元的右下角有“中国人民银行”七个大字) 我又百度上了一些民国时期的报纸,发现“中華民國”的字样确实很多,但是都是行书或者草书,找不到标准的楷书或者行书书写的“中華民國”,只有这个行楷的“中华民国七十五周年纪念”还算靠谱。。。 总之,在“文化大革命”之前,“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正式的国号,而“中华人民共国”“中華人民共和國”都是非正式的简称。
至于“中華民國”,那是国民政府的简称,虽然官方和民间都可以用,但官方场合必须要加一个定语——“中华民国政府”、“中华民国执政”等等——来表明它的含义。不然的话,你像下面这样写个简体的“华民国”、“民国华”或是繁体的“中華民国”、“华夏民国”,那可就是错的离谱了! 而且啊,还要提到一点,就是“中华人民共国”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这两个简称,在“文化大革命”期间可是被明令禁止使用的。因为“中华人民共国”很容易让人解释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中華人民共和國”也容易解释成“中央人民政府”或“中国人民民主共和国”。所以啊,在“文革”期间这些文字都是要被打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