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二十二年是多少岁?
1913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从这一年算起,到1935年,正好是公元1913+12(数年)=1925,即民国十二年的时间。
而1925+12(数年)=1937,也就是说,1937年,中华民国已经是二满三十周岁了。
所以,1937年年初,即中华民国廿二年的时候,中华民国已经是拥有选举权的中青年了。
中华民国二周年
内容:自从1913年1月1日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到1935年止,是中华民国的十二年前史;而今天,是中华民国成立之后的第三年了;而从1913年开始,到1935年止。是中华民国的十二年前史;而以1935年减去12,也就是1925年了;从1925年开始,到1937年止,也是中华民国的二年前史;而从1925年开始,正好是中华民国的二次国民大会,所以说,1937年才是中华民国的法定年纪,而1935年,中华民国的已经拥有年满20岁(古时男子的成年年龄是20岁,一直到1937年,中华民国仍然保持20岁才成年),年满21岁的国民开始具有选举权;而1935年,也是“五卅”运动三周年。